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

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廊优人发〔2017〕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中省直驻廊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7〕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于5-6月份在全市开展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对象和数量

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主要在我市域内企事业(包括非公有制)单位中选拔。选拔对象为专业技术岗位和经营管理岗位的在职人员;担任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工程项目等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来廊坊工作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曾被评为“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已出培养期但有新的研究、学术、技术并符合条件的,可参加本次评选;公务员、正在培养期和已获得第三层次人选以上级别专家称号的不在选拔范围之内。选拔数量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40人,廊坊市有突出贡献中年优秀人才40人,廊坊市高技能人才10人。

二、选拔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技术在省市同行中处于较高水平,所获奖项、发明、创造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申报“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和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须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以上学历的贡献尤为突出也可破格选拔。申报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须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4、第三层次人选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左右,最高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推荐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须在近五年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并有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或出版重要论著(主要作者):

1、国家级荣誉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级荣誉或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河北省自然科学奖、河北省技术发明奖、河北省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廊坊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廊坊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获得者;

2、拥有发明专利或国内先进的专有技术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并在企业或研发机构中占有一定股权比例的创业型人才;

3、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中发挥突出作用,有较大发明创造、创新成果,研制开发的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各类人才;

4、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年纳税总额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其上缴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实际留成部分(简称“税后留成”)在全市同行业排前五名的企业研发、经营或管理部门的各类人才;

5、在企业、科研单位从事管理工作,运用现代科学管理办法,有较大改革创新,对推动技术进步、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

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成绩显著,获得廊坊市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前三名)及以上或相关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7、在繁荣我市文学艺术,弘扬民族和地方文化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其作品在省市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的人员;

8、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理论有创新,并运用于教学和训练实践,为发展我市体育运动事业,提高运动水平做出突出贡献,所指导的运动员在省级以上全运会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受到市级以上奖励的教练员;

9、在医疗卫生方面,有较高医学理论水平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疾病预防控制或医疗临床实践效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解决重大疑难病症方面做出较大贡献,在市内外有较高声誉,业内认可的人员;

10、在工程规划设计方面,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技术改造中,解决关键性技术疑难问题,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11、在其他方面确有真才实学或某种特殊技能,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重要奖励的,并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发表或出版有一定价值论著(主要作者)的人员。

正在担任本市重大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来廊坊创业发展的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贡献突出的人员,以及根据其它相关文件规定可优先推荐选拔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须在近五年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

1、实践经验丰富,总结出独特的先进操作技术方法,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2、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事故隐患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市有较大影响的人员;

3、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掌握和使用先进技术工艺,对提高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人员;

5、发扬团队精神,在“传帮带”方面效果显著,所带徒弟(学生)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

获得过“燕赵技能大奖”、“燕赵金牌技师”、“河北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的人员优先选拔。

三、选拔推荐程序

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市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材料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整理,申报表格如实填写,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选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至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加盖本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送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中省直驻廊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材料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整理后报送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上报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在《廊坊日报》和“廊坊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通报全市。

四、有关待遇

被评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的人员,分别由省、市相关机构授予专家称号,颁发专家证书,并纳入我市专家管理序列,进入为期四年的培养期,在培养期期间,每人每年享受6000元的工作津贴,参与更高级别专家评选、申报各类项目资助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调离我市或离开专业技术岗位的专家,不再享受相关荣誉和待遇,专家所在单位要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五、推荐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选拔推荐工作要公开透明,对拟推荐人员要在本单位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推荐申报。各单位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杜绝弄虚作假。

各县(市、区)申报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名。

六、申报材料

1、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单位意见、公示情况、单位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2017年度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人选情况登记表》、《2017年度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人选情况登记表》、《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二份,以上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附WORD电子版。

3、有关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用证书、获奖证书、获得专利、研究课题、论文论著的顺序单独成册,左侧装订,封面要有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或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候选人附属材料的字样,并标注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姓名。

4、相关呈报表格可从廊坊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22日。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908房间。

联系人:武 曦 杨艳辉 

联系电话:2139557 2395081

邮箱:LF404@126.COM

 

附件:

1、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

2、2017年度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人选情况登记表

3、2017年度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人选情况登记表

4、2017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廊坊市有突出贡献的中年优秀人才和廊坊市优秀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廊坊市优秀人才选拔管理领导小组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