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省直驻廊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201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0、21日举行,考试地点分别设在石家庄市、唐山市和秦皇岛市。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地市”,其中选择“地市”为唐山、沧州、廊坊、承德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唐山市;选择“地市”为秦皇岛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秦皇岛市;选择 “地市”为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衡水的报考人员,考试地点统一设在石家庄市。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2017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9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 国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资 格 考 试 服 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 登 录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最晚于3月9日18时前打印报名表。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30分。
注:报名地点、时间(周六、日除外):各单位所在的市直、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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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电话 |
现场报名时间 |
市直 |
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2号110室 |
2156850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广阳 |
廊坊市北凤道2-1号 |
2112995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安次 |
安次区南龙道行政服务中心313 |
5895088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开发区 |
开发区 廊坊国际会展中心 337房间 |
6089263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三河 |
三河鼎盛东大街4号
|
3217133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霸州 |
霸州市迎宾道行政中心227室 |
7867262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香河 |
香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开街84号 |
8321737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永清 |
永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隆路157号 |
6696962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大厂 |
大厂回族自治县金声街1号 |
8829460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大城 |
大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风南路36号 |
5500399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文安 |
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5 室 |
5280831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固安 |
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源衔48号 |
6190902 |
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0日 |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我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0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12-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二)考生报名需上报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网上打印);
2.相关证件(学历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或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职务聘任材料、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人员签字。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3)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三、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笔试费每人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9元),其余三科笔试费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每人每科1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五、考试科目与考试要求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考试时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7、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七、考试用大纲及教材的征订方法
2017年继续使用2014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有关事宜请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联系。
附件:1、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2、2017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单位代码表
3、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1日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考试专业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审核时间 |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考试时间 |
全国监理工程师 |
2017年2月24日至3月9日17时30分 |
2017年3月9日至3月10日 |
2017年3月20日17时30分 |
2017年5月12日至5月18日 |
2017年5月20、21日 |
附件2
2017年度职称考试网上报名
单位代码表
市直 |
1001 |
广阳 |
1002 |
安次 |
1003 |
开发区 |
1004 |
三河 |
1005 |
霸州 |
1006 |
香河 |
1007 |
永清 |
1008 |
大厂 |
1009 |
大城 |
1010 |
文安 |
1011 |
固安 |
1012 |
附件3
201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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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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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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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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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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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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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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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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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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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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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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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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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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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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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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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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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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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单位人事部门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填写相应汉字或数字。
2、学历指:⒈硕研以上 ⒉大学本科 ⒊大学专科 ⒋中专
3、专业技术职务指现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4、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