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管理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述
一、部门概况
1、目标规划
具体抓好以下工作:1、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2、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抓好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做好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4、继续开展信函告知工作,扩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5、全面开展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稽核工作。6、扎实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不断促进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7、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的要求和数据整理后对业务工作的需要,对办事程序、业务用帐表卡册进行调整和重新印制,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8、抓好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部、省的培训班,并组织好对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2、主要任务
我中心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扩面、征缴、发放等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不断完善统筹机制,规范业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保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平稳运转。具体抓好以下工作:1、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2、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抓好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做好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4、继续开展信函告知工作,扩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5、全面开展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稽核工作。6、扎实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不断促进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7、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的要求和数据整理后对业务工作的需要,对办事程序、业务用帐表卡册进行调整和重新印制,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8、抓好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部、省的培训班,并组织好对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3、主要职责
我中心成立于1995年4月,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
属科级事业单位,现有13名在职工作人员,其中主要工作职责:一是经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二是管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三是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审核和发;四是对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具体抓好以下工作:1、做好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2、按月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抓好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做好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工作。4、继续开展信函告知工作,扩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5、全面开展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的稽核工作。6、扎实开展“数据质量年”活动,不断促进数据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7、加强基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局的要求和数据整理后对业务工作的需要,对办事程序、业务用帐表卡册进行调整和重新印制,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8、抓好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部、省的培训班,并组织好对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第二部分 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总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354,775,6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354,775,600.00元。2015年当年总支出354,255,600.00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80,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000.00元。支出明细项目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255,600.00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