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述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和储存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三)负责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及待遇调整工作。

    (四)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规划

(一)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二)加强对基本养老金收缴、支付和储存的管理,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扩面征缴任务,按时打印并发送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对账单及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完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以企业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为基地,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高为离退休人员的服务水平。

(四)加强对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况的稽核,稽核率不低于参保人员的50%,对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进行全面认证。

(五)完善养老保险运行机制,保证省级统筹新软件的正常运行,全面实行微机化管理。

(六)全面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县(市、区)养老保险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二部分 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3910200元。2015年当年总支出3910200元。年初结余结转0元,年末结余结转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为: 

工资福利支出2637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1040700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400元。

第三部分、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我中心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2.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2015年决算实际支出共2.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与2014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一辆,公务接待3次, 共30人次(新养老保险软件培训)。2015年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控制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2015廊坊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