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述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引进人才目标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市性人才交流大会、各类现场人才招聘会,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外地人才招聘会。

(三)负责人才市场的求职登记、单位招聘、求职招聘信息的发布和查询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网络招聘活动和廊坊人才网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五)负责流动人员管理及人事代理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普调工资、记载档案工资,协助代理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协助代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手续,出具与档案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出具婚育证明,协助代理人办理出国政审,接转代理人员党组织关系。

(六)办理人才租赁与人才派遣业务,提供相关服务项目;协调市场与人才租赁单位的关系,对派遣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七)负责对代理人员中流动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二部分 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2919000元。2015年当年总支出2458020.1元。年初结余结转1657779.89元,年末结余结转2118759.79元。

支出明细项目为: 

事业运行:1364790.9

其他人事事务支出:832229.2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61000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第四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廊坊市人才服务中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