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述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基本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

2、负责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会统筹的征缴、管理、审核支付等经办事务。

3、制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和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4、制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规范、对账制度以及统筹基金的管理规范,实施统筹基金的归集工作。

5、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资格定认以及检查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作出处理。

6、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会计和统计报表编制和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计和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7、负责起草和修订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8、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委托,参与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研工作,并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9、认定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核准医疗保险待遇。

10、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独立上报决算工作

第二部分   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件表1-9

第三部分   绩效预算信息

2015年度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积极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分别设置基金财务组,征缴组,审核组,监督检查组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各组的绩效评价结果均为优。

第四部分    国有资产情况

      2015年度固定资产年初数1444525.90元,2015年年末数1832891.90元,2015年度国有资产总量年初数3677026.38元,年末数5686587.16元。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388366元。

第五部分    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部门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10130700元。2015年当年总支出8509505.22元。年初结余结转2232500.48元,年末结余结转3853695.2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当年收入合计10130700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1307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当年总支出8509505.22元,2015年基本支出8509505.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30700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32500.48元,总计:12363200.48元。2015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09505.22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53695.26元,支出合计12363200.48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

3.公务接待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0元。

 4.2014年三公决算2.1万元,20152.19万元,与2014年基本持平,其原因为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精神,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3434791.43元,其中办公费1174422.21元,印刷费647096 ,水费16602.50元,电费39600元,邮电费22340.03元,物业管理费28700元,差旅费56272元,维修费212122.50元,会议费4600元,培训费5910元,专用材料费1089255.39元,工会经费40575.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395.50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的说明:

    2015年度无政府采购。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2015年度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决算公开表4-1至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