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规划

  一、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镇基本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和实施细则。

2、负责市本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离休干部医疗费社会统筹的征缴、管理、审核支付等经办事务。

3、制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和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作流程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4、制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终止的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制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规范、对账制度以及统筹基金的管理规范,实施统筹基金的归集工作。

5、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资格定认以及检查监督工作;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作出处理。

6、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会计和统计报表编制和全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会计和统计报表汇总工作。

7、负责起草和修订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8、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委托,参与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定和调研工作,并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9、认定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资格,核准医疗保险待遇。

10、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廊坊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15年主要任务和目标规划:

1、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做好离休人员医疗待遇落实工作,提高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2、强化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管理,确保基金征缴足额到位,参保人及时、足额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3、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统筹工作,做好生育保险基金征缴及生育待遇落实工作。

4、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扩面和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医疗保险体系。

5、保证离休人员医疗待遇的落实。

附件:2015年预算公开表